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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激进/擅长背后鼓动 “为功为名”终尝苦果

2021-01-04 04:23:5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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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身为“四十五条关注组”的公民党2006年成立之初,就是一个利益的短暂“聚合体”。关注组并没有清晰一致的方向和目标,上上下下都以经营自身利益作为最高考虑。他们当时以“为公为民,香港精神”作口号,到2008年立法会选举时这一口号被改为“公道自在民心”。当时有评论指,口号表面上是为了顺口易记,但实际上公民党已丧失了“为公为民”的担当。后来种种事实证明,有关评论是一针见血。事实上,公民党从成立之初就不是“为公为民”,而是“为功为名”。

  2009年,港珠澳大桥工程因一宗环评司法覆核延误,造价额外增加89亿元。公民党被指是司法覆核幕后黑手。当时的司法覆核原讼人、曾任公民党义工的朱绮华,在得悉官司败诉后,即踢爆自己“无心搞”,只是“他们”叫她打官司。公民党在2011年区选前夕试图“消毒”,找来自称朱婆婆“契女”的郑丽儿接受访问,但郑在访问中反而道出公民党的“黑手”在是次环评官司中“无处不在”,并踢爆当初作为朱绮华代表律师的公民党执委黄鹤鸣,并不是通过法援署的分派,而是公民党提供地址让她“找到”黄。

  2014年,公民党推动非法“佔中”,当法庭颁布禁制令时,梁家杰竟为“佔领者”继续留守寻找讬词,称“示威者留在现场不代表是挑战法律”。时任公民党主席余若薇亦称,法庭禁制令仅由单方面提出,不一定要遵守。恰巧在此之前,自称“壹传媒股民”的网民踢爆壹传媒黎智英作为“佔中”最大的幕后金主,曾向揽炒派组织提供4080万港元的秘密捐款,当中公民党直接收了600万元。

  此后,公民党日益激进,2016年4月21日联署所谓《香港前途决议文》,声称“民主回归”之路已走到“尽头”,提倡以“议会抗争”“佔领”“抵制”“罢工”“罢课”“罢市”等方式“凝聚”大多数香港人民的认同,争取以所谓“内部自决”实现“自决权”,以实行香港在2047年后“永续自治”。而所谓争取香港“自决”、“自治”的主张,均极有可能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国香港特区的要求,仅仅四年,公民党就尝到了自己亲手种下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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