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6日)在立法会回复议员质询时表示,政府正研究修例,以完善公职人员宣誓等安排,涉及包括《宣誓及声明条例》及其他本地法例,相关工作正进入尾声,当局会尽快完成,提交立法会审议。
民建联的梁志祥及工联会的麦美娟都指出,有区议员在区议会会议上唱“港独”歌、办事处又展示“港独”贴语等,质疑为何仍可做区议员。
曾国卫回应说,区议员候选人在参选时,已经签署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属于庄重及严肃的声明,而《基本法》104条亦已列明,有关誓言亦是法定要求及条件,如不再拥护及效忠,已不符合法定要求及条件,至于具体执行机制,政府正在考虑如何执行。
曾国卫又提到,政府研究修例的方向,除了如果界定公职人员之外,亦包括具体宣誓的要求、监誓人的安排、违誓的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