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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列职业病爆争议 议员吁尽早制定“因工染疫”指引

2021-01-11 04:23:18大公报 作者:解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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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医管局表示有为员工买保险,若同事在院内感染或因工受伤,会呈报劳工处,谘询专家和衞生防护中心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确诊者遍布各行各业。公共医疗医生协会会长马仲仪昨日声称,医管局早前承诺会尽量以恩恤形式赔偿员工,但她坚持政府应将感染新冠肺炎列为职业病。医管局表示,若员工因工受伤,局方会提供合适协助,暂未有赔偿个案。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为减少争议,政府宜尽早制定“因工染疫”研判指引。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曾透露,应否将新冠肺炎列为职业病,已进入工作议程,但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劳工处表示,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和相关资料,若有具体建议会作出适当跟进。

联合医院2D病房和玛嘉烈医院内科日间中心早前先后出现院内爆发,累计至少11名医护人员确诊。马仲仪昨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称,2003年有些感染沙士的医护人员在保险索赔时,要与保险公司进行诉讼,医管局早前承诺会设立赔偿机制和专家小组,检视确诊医护人员的基因排序是否医院感染等,并会在赔偿等各方面恩恤、公道。但她坚持,政府应将新冠肺炎列为职业病。

医管局:已为员工买保险

医管局总行政经理庾慧玲昨日在疫情记者会上回应称,医管局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员工会受到保障。如果怀疑因工受伤,医管局会呈报相关单位,如劳工处,亦会考虑专家意见,追踪感染源头。她说,医管局会提供合适协助,包括金钱方面,但现时未有赔偿个案及未能提供确实细节。

立法会劳工界议员陆颂雄指出,很多行业中招风险都非常高,如医护人士、酒店业及饮食业界等,若溯源发现是因工感染,列为职业病亦无可厚非,可给工友们的安心保障。对于有争议性个案,劳工处可参考沙士经验,就职业性质、工作时间区别是由工作原因或社区感染引致。

立法会衞生事务委员会主席葛佩帆认为,政府应汲取2003年沙士经验,尽早处理应否将新冠肺炎列为职业病的事宜。她认为劳工法例保障比起赔偿条例更为成熟,至于是否因工作性质感染界定方面,政府可研讨指定清晰指引,便于快速判断。

感染个案遍布各行各业

劳工处回覆大公报查询表示,劳工处一般会参考国际劳工组织就职业病所订定的准则,考虑应否把某种疾病列为法定职业病。根据衞生防护中心公布的资料,本地确诊个案整体以社区感染的情况占大多数,涉及不同阶层类别人士,可能与工作有关的个案,亦遍布各行各业。感染是否源于工作,要视乎个案客观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难以单凭确诊者从事某行业或工作推定其感染是工作所致。

劳工处续指,新冠肺炎现时虽不属于《雇员补偿条例》所指定可获补偿的职业病,但雇员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体受伤或死亡,雇主须负起补偿责任。雇员若因工意外染上或怀疑染上新冠肺炎,应尽快通知雇主向劳工处呈报,或直接向劳工处求助。劳工处会继续密切留意新冠肺炎的疫情发展和相关资料,若有具体建议会作出适当跟进。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去年曾就新冠肺炎是否需列为职业病在网志撰文,他表明“应否将2019冠状病毒病列为职业病,已进入了工作议程”,但他亦指出,将新冠肺炎列为职业病有多方面考虑,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就职业病所订定的准则、疫情的传播情况、新冠肺炎与列为职业病的沙士类比、《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保障等,并认为将新冠肺炎列为职业病至少要解决三大困难,包括与其他传染病风险区别、保障的职业范围界定、权威取证判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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