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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违规事件涉款庞大

2021-01-12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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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有律师楼涉嫌有人挪用客户资金事件并非首次。在2016年,郑振忠杨嘉铭律师行的“师爷”莊鸿石,被揭发盗窃客户约250万元而被控告,之后越爆越大,最终发现他在三年间挪用67名客户的买楼相关约3500万的款项,用来还赌债,最终因三项欺诈罪成判囚八年。

  控方案情指出,在2016年8月,有委讬该郑振忠杨嘉铭律师行的当事人,发现律师行未如期向交易的卖方支付款项,令物业无法完成交易,其中一合夥人方知道被告挪用客户款项,此后再被揭发被告以“担心写错抬头”为理由,要求客户留空支票收款者;被告影印支票后改成填上公司抬头,正本则写上自己的名字兑现。

  业主无法追讨 精神受困

  不少受影响者最终得不到赔偿,部分人毕生积蓄化为乌有,有受影响市民更患上精神病,要接受辅道;合夥人失去律师资格及破产。

  审理该案的法官亦裁定,如属“抬头留空”或以现金交款者,不能从律师行的户口余额摊分款项,只有成功存款到律师行户口者,方能从余款中按比例申索。

  至於另一宗类似事件,则是在2016年4月,香港律师会对何伯华律师行执行介入行动,表示目的包括安排该行之客户聘任新的律师,及接管该行之公司及当事人款项。根据当时的法庭文件显示,有超过100项物业交易或受影响。

  据报道,当中有些準买家被“杀订”,并估计有关款项约五亿元。

  香港律师会回覆,2011至2020年期间,律师会曾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介入律师行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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