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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民奖今年复办 80人获嘉许

2021-01-12 04:23:4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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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位获颁好市民奖人士分享经历,包括火场救人的餐厅东主林先生(左一),路见不平的装修工李先生(左二)及助警方“放蛇”的文员陈小姐(右二)。\大公报突发组摄

  【大公报讯】记者叶浩源报道:因应去年黑暴事件和新冠疫情影响,以往一年举行两次的“好市民奖励计劃”,被迫停办三届。随着社会趋向稳定及疫情缓和,警务处今日复办闭门颁奖典礼,一次过嘉许80位获奖好市民,并於今晚九时在警队Facebook播放“好市民奖2020”专辑,包括典礼的花絮和上映案件重演,包括涉及电话骗案、非礼、偷车等,希望能够藉此表扬得奖者及增强市民守法意识。

  今届一共有80位好市民获奖,分别为61男19女,年龄介乎18至87岁,职业可谓涵盖各行各业,包括学生、退休人士、保安、老师、公司东主、家庭主妇等。当中得奖者协助扑灭的罪行,佔最多的为盗窃,有16名;其次为诈骗、破坏公众体统罪,均有11名。而因英勇行为而获奖的好市民则有两名,分别涉及火警和遇溺事件。

  只需一颗助人的心 毋须飞天遁地

  警察公共关係科传媒支援组总督察谭文海说:“要成为‘好市民’其实不难,不需要身手矫捷或是会飞天遁地,只需要有一颗助人的心,并踏出一小步,例如多提醒身边亲友避免堕入骗案或是看见可疑情况尽快报警。好市民行为不单只是协助警方扑灭罪行,其实更重要是可以帮助身边的家人及朋友,甚至是陌生人。”

  好市民奖获提名人士不论是案中目击证人或受害人皆可,要求为必须曾积极协助警方或其他市民防止或侦查罪案,或逮捕罪犯,或保护生命及财产,以及获提名人士所提供的协助,必须是重要及有实际作用的。而全年好市民奖的提名标準基本上与好市民奖相同,但获提名人士更必须彰显特别英勇的行为或勇气、高度的机智,或非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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