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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伯重获“旧居” 开心签租约收锁匙

2021-01-14 04:23:2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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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黄伯(中)手持与房署签订的新租约,终於放下心头大石。/大公报记者方学明摄

  【大公报讯】记者方学明报道:曾经历“瞓街”、无家可归,甚至由於霸佔“旧居”而担心被房屋署人员驱赶的黄伯,昨日与房署签订新租约,正式入住“旧居”,终於有瓦遮头,不用流离失所。就黄伯声称失去珍藏家当,房署称在单位内无发现事主提及的邮票收藏、名錶或字画等物品。

  温启明在旁见证签约

  “我真係好开心,好多谢社会各界包括传媒、社福机构、街坊等提供协助,社会无离弃我呢个有眼疾、行动不便嘅独居老人。”黄伯说时眼泛泪光。

  昨早十时半,房署人员相约黄伯在“旧居”签订新租约,民建联景林邨社区幹事温启明及社工何姑娘等人在旁见证。黄伯需签署多份文件,包括新租约、资产声明及收妥新锁匙声明等文件,整个程序至大约下午一时完成。

  黄伯形容,这数星期生活与心情仿如“坐过山车”,现在重获“旧居”,终於放下心头大石。

  黄伯称会将近日收到的多出的捐赠物资,转赠更有需要的人,“社会係需要互相帮助,今日人哋帮我,听日我帮返人。”

  温启明称,不少街坊希望捐物资帮助黄伯重建居所,包括床、洗衣机等。

  就黄伯声称失去部分珍藏,房署发言人称,涉事单位长期空置,房署去年六月三日於警员在场下,由房署副房屋事务经理及主任联同物管公司职员进入单位,用相机拍摄单位内全部情况,逐一检视物品及拍照记录,然后移至景林邨储物仓及锁上。

  房署:无发现錶画珍藏

  单位门外有通告详列取去的物品,物主可於通告发出14天内向房署申请领回,如期间没被领回,根据房屋条例,将拨归房委会所有,房委会有权自行处理。房署强调已核对物品清单及照片,查问有关职员,均证实没有事主提及的邮票收藏、名錶或字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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