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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殴唱国歌挥国旗市民 港三名暴徒被判囚

2021-01-14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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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前年九月,有大批暴徒在淘大商场及屋苑内袭击市民,引致多人受伤。

法庭昨日就两宗暴徒涉向市民行私刑的案件予以判囚严惩。当中在前年9月,有市民到淘大商场唱国歌及挥舞国旗期间,当中三人遭大群暴徒围殴,其中涉案四人早前承认非法集结和伤人等罪。区院法官昨判刑时形容今次是大规模欺凌事件,对四名被告判囚19至20个月,另对现场大部分人冷眼旁观,感到吃惊。

四名被告依次为石朗天(30岁,地盘工)、刘耀聪(31岁,复康员)、陈启贤(34岁,私人教师)及陈瑞泉(35岁,厨师)。石承认伤人及两项非法集结罪,昨被判囚20个月;其余三人各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皆判囚19个月。

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批评,案中被告及同夥仅认为三名事主“非我族类”,便向他们出手袭击,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当中石朗天行为最激烈,担任领导角色;而其余三名被告分别用拳脚、雨伞去殴打事主,须判阻吓刑罚。

穿反光背心多人阻事主去路

日前练官审理本案时曾质疑现场记者阻碍事主离开,称他们可能“构成暴动的一部分”。练官昨日重提现场记者的角色,强调固然相信专业操守的记者不会故意犯法,拍摄的片段亦有时为警方提供证据,然而现场约四至五名身穿反光背心的人,以半圆形姿态阻挡事主后方去路,“画面确有令人误会之处”,期望大众深思。

案情指,当日女事主X被骂“大陆人”,其后她遭首被告夥众袭击,被打甩三颗牙齿,事后需要花费六万多元医治。另外一对男女事主Z和Y,亦遭包围袭击。陈瑞泉曾向Z和Y大喊:“惊拉就走,我无戴口罩,我见得人拜得神,影我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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