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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难逃/火烧活人案 两兇徒着草窜台

2021-01-16 04:23:3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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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19年11月11日李伯因阻止暴徒破坏马鞍山港铁站而遭暴徒放火致身体和头部多处烧伤。

  图:李伯斥纵火烧人是灭绝人性的行为,兇徒未能绳之於法对社会是一种伤害。\受访者供图

  马鞍山黑暴火烧人惨案发生超过一年,被暴徒严重烧伤的李伯情况一度危殆,经过四次植皮手术及漫长治疗,至今仍未完全康复;警方锲而不捨调查,相信两名涉案纵火及其同党去年已潜逃到台湾,现正被警方通缉;警方同时发现有人协助两人购买机票,前日分别在柴湾及元朗拘捕该两名涉协助逃犯的男子。李伯昨日表示纵火烧人是灭绝人性的行为,兇徒未能绳之於法对社会是一种伤害,希望最终会拉到人。\大公报记者 黄浩辉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警司吴基骏表示,2019年11月11日中午,马鞍山港铁站一带有大批黑衣人集结和大肆破坏,一名姓李(57岁)男子在马鞍山广场连接马鞍山公园的天桥上尝试阻止,却被大批黑衣人包围并指骂。

  其间,一名黑衣人向事主淋泼易燃液体并点火,令事主身体和头部多处烧伤,涉事黑衣人其后逃去无踪,警方经过深入调查,锁定两名分别17岁及25岁男子,其中25岁疑犯相信是当日点火焚烧事主的男子,另一名17岁疑犯为其同党,当日亦在桥上。

  案件至今已拘捕18人

  惟两人在去年的11月和12月先后乘飞机潜逃往海外,现正被警方通缉,警方同时发现有人协助两名疑犯购买机票后潜逃,於前日(14日)分别在柴湾和元朗拘捕两名分别姓姚(60岁)、兼职的士司机,及一名姓廖(39岁)、私人日语老师,两人涉嫌“协助罪犯”罪名。

  被捕两名男子与潜逃两男非亲戚关係,据悉,被警方通缉的两名17岁和25岁疑犯,没有曾被拘捕及刑事纪录,在事发后潜逃到台湾,现时去向未明。

  吴基骏又指此案由2019年至今已拘捕18人,分别14男4女(16至60岁),报称学生、文员和地盘工人,他们涉嫌“暴动”、“串谋刑毁”、“公众地方行为不检”。

  吴强调潜逃是不负责任行为,疑犯犯法后应接受法律制裁,并负起法律责任,当他们返回香港时警方会继续依法追究犯下的罪行。另任何人如鼓励或协助罪犯潜逃,会干犯“协助罪犯”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

  “助纣为虐罪加一等”

  案中被暴徒烧至上半身四成皮肤被烧伤的李伯昨日表示,纵火烧人是灭绝人性的行为,兇徒未能绳之於法对社会是一种伤害,希望始终会拉到人。李太表示丈夫被烧严重受伤,至今未能康复,帮助兇徒潜逃的人助纣为虐应罪加一等。

  一直协助李伯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两名肇事兇徒只因政见不同,便残暴不仁地纵火烧人,再畏罪潜逃,完全是懦夫的行为。兇徒及支持协助他们畏罪潜逃的人是绝对不公不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期望兇徒早日受到法律制裁,让公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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