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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汽油弹消防员袭警 囚34月

2021-01-16 04:23: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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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三名涉修例风波案件被告,包括一名34岁曾获颁俗称“花鸡绳”的处长嘉许的消防员,昨在区域法院被判刑,被判监禁34个月。

  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学被激进示威者佔据,警方包围理大校园后,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警方驱散现场时,追捕持有汽油弹的方志雄,他被捕时激烈反抗,包括打中警员的头盔面罩等。任职消防员的方志雄承认非法集结、抗拒警务人员、管有违禁物品、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以及管有无牌无线电通讯器具共五罪,昨在区域法院被判囚34个月。

  法官祁士伟在判刑时表示,自前年7月示威衝突频生,三被告在社会动荡时参与非法集结罪加一等。案件案情严重,方志雄手持汽油弹令行为升级,亦严重扰乱公众秩序,幸好他没有点燃汽油弹,否则将会面对更严重的纵火罪。法庭接纳他对社会过往曾有良好贡献,相信他之后要跟家人分离,及无法重返公职岗位,对他而言已是很深的教训,决定判监34个月。

  同案另外两名被告,26岁的赵皓隽承认非法集结、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共两罪,判囚28个月;17岁的中六学生林展陶承认非法集结罪,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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