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运输工人前年8月31日于铜锣湾和湾仔一带的反修例暴乱中被捕,区域法院早前裁定他暴动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成,今日(18日)上午被判入狱4年和罚款5000元。
被告陈佐豪辩称自己当日是义务急救员,但法官姚勋智不接纳,指被告被捕时身穿护甲和黑色衣物,有同伴袭警企图协助他逃脱,认为他必然曾经参与暴动。
法官又指,暴动罪是严重罪行,而当日暴动的规模大,牵涉超过300人,有人纵火和掷汽油弹等,历时超过半小时,具有威胁性破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