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入境条例修订草案》,赋权入境处处长可指示某乘客或机组人员不可以登机。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今日(18日)在电台节目表示,修订草案只针对入境情况,并无涉及离境问题,强调港人的旅行及出入境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
区志光解释,在主体法例中订明的赋权条文较为概括和简短,而根据赋权条文拟备的附属法例会订明具体细节和清晰条文。草案稍后会展开谘询,并就新设的电脑系统等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和出标书,因此有足够机会再向立法会解释修例详情。
区志光又指,本港多年来面对有人严重滥用免遣返声请的问题,花了60亿至70亿元处理个案,但超过99%声请,最终都被视为无理据而遭拒绝。他认为,如果乘客未登机,当局已经赋权入境处拒绝有关人士来港,就能有效堵截有关情况,亦会更便利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