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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东港西/沈小民又神逻辑判暴动案\郑晴

2021-02-21 04:24: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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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暴徒被放生?前年黑暴期间,警方喺湾仔一个单位搜出大量示威常用物品,以及可以製造汽油弹嘅材料,现场六人被捕,被控串谋暴动罪同埋一项串谋参与非法集结成为交替控罪。不过,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小图)近日竟然裁定呢六个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沈官畀出嚟嘅理由係,涉案单位内搜出嘅物品都有“合法用途”,唔可以视作攻击性武器,反而质疑警方“为何到该单位时没有发现任何製作品及半製成品?”佢又举例形容,“有如锁匠会开锁但不一定会爆窃,穿黑衣及有相关装备不一定是暴力示威者”。

  睇到呢度,大家係咪觉得似曾相识?无错,沈官去年审理一宗湾仔暴动案时就讲过呢番说话,话去暴动现场未必係暴徒,可能係为咗亲身见证历史时刻;带备防护装备亦无可厚非,因为唔能够保证唔会遇到暴力场面;即使被捕前逃跑亦未必係畏罪潜逃,可能係响应警方警告而离开……当时就有网民形容沈官似被告嘅辩护律师多过似法官。

  市民促律政司上诉到底

  市民Ellie Chan喺网上留言话:“如果在一间屋内搜到用来製造毒品材料,都唔犯法啦,因为仲未製成毒品。”有市民就寄希望於律政司,Rick Yu话:“律政司,广大市民对你有合理期望,请彰显公义,上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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