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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底抽薪/倡禁法官持外国物业

2021-02-22 04:24: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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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法官黄汝荣认为,法官有外国护照的话,有很多问题。假如法官有外国物业,审案时就会有很多掣肘,尤其近年美国不按常理出牌,“制裁这个制裁那个,法官真的会害怕”。

  港法官须懂中文

  黄汝荣认为,他在司法圈子工作了20年,认为大部分法官天性懦弱,很多事都怕,例如担心自己被制裁,又担心子女在外国读书受影响。然而,除了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之外,基本法没有提到不容许法官有双重国籍。到底如何在不修改基本法的情况下,处理法官持有外国护照的问题呢?黄汝荣表示,可以用一种间接的方法处理,“有双重国籍无问题,但若果在外国有物业的话,就要在指定时间内出售外国物业”。

  此外,香港国安法立法之后,外国在派出外籍法官问题上大做文章,英国恐吓特区政府,可能不会再派英国法官来港。黄汝荣表示,既然如此,更加要来港法官必须懂得看和听中文,配合香港本土情况。用这种间接的方式,已经可以很大程度撇除外籍法官。

  不应让外籍法官参与国安案

  “我不是说要赶走外籍法官,但要面对现实。50年不变,我们过了一半,始终要与内地接轨,去到某时间一定要接轨。”黄汝荣表示,现时香港有国安法,当中个别案件必定涉及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敏感资料,更加不应该让外籍法官尤其是来自“五眼联盟”国家的法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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