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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纬倡设选举监督委员会

2021-02-23 04:24: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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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郭文纬建议成立选举监察委员会,接受市民举报议员涉嫌违反誓言。

  【大公报讯】记者海芯葆报道: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认为,现行的选举法例只能保障选举程序公平,但不能确保参选者是爱国还是反中乱港分子。他建议成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接受市民举报议员涉嫌违反誓言,然后安排执法部门例如廉政公署或警队调查,如果属实,可由律政司向法院正式提出取消其议员资格,甚至检控。

  郭文纬认为,第一个问题是现时各级选举的选前审查机制并不充分。以2018年立法会补选为例。反对派刘小丽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后,刘小丽提出选举呈请,法庭裁定刘小丽胜诉。选前审查的效果并不理想。他建议,应成立一个更有认受性的选举监督委员会,由特首委任社会有名望人士和相关政府部门人员为委员,负责全面审批每名参选者资格,并设立一个上诉委员会,由退休法官做主席,令上诉可以尽快处理。除非法院有充分理据,否则不应接受选举呈请或司法覆核。

  他又说,部分揽炒派议员与外部势力勾结,捐款醜闻和账目不清事件频出。他建议参选者要申报有否持有外国护照包括BNO、现在或曾经在外国机构工作、接受捐款等详细资料。另外,参选人要通过宪法和基本法的基本常识考试,这样才有资格参选。

  设立举报、调查和处罚机制

  郭文纬又指出,第二个问题就是缺乏选后调查和纠错机制。揽炒派将议员身份当作“护身符”,当选后胡作非为,例如在第六届立法会会期内,揽炒派恶意“拉布”,暴力破坏立法会秩序。他认为应该设立有关举报、调查和处罚机制,而立法会应尽快修改立法会程序和行为守则,并设立惩罚机制和简化弹劾程序。选举监督委员会在这方面亦可以发挥监察作用。

  第三个问题是选举安排未能充分调动选民投票积极性。郭文纬表示,应鼓励更多沉默的选民投票,例如安排内地投票、邮寄选票或长者优先投票等,甚至可以参考新加坡的选举安排,实行全民强制投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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