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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改革AO擢升制度的四点建议

2021-02-28 04:24:1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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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架构中,身处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士,必须是坚定的爱国者。在爱国标準上,对他们应该有更高的要求。”

  哪些人是香港架构中掌握重要权力呢?答案是:香港的AO,尤其位列D6和D8的,他们包括各处/署之长以及常任秘书长,手握实权。以刘利群曾任的食环署为例,2019年四处都是所谓“连侬墙”黑暴文宣,但刘署长巍然不动,令香港乌烟瘴气。这便是署长的权力。各政策局的财权是在秘书长手中,只要秘书长和局长顶牛,局长要做的事便拨不出钱来。

  秘书长的轮换或AO的擢升,做法极不透明。例如刘利群纵容黑暴文宣竟然有官升。刘秘书长年薪约360多万港元,但纳税人无法置喙,更不知悉擢升标準。因此,为实现“爱国者治港”,笔者有四点建议。

  1)公务员事务局必须公开AO的擢升标準和机制,究竟是哪个委员会决定的?委员会主席是谁?有哪些成员?如何决定成员的组成?决定擢升的标準为何?

  2)全港现时有约730多名AO,他们每人都有一份档案,这档案必须每年交一份副本给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两办)。

  3)AO的擢升必须要考虑其参与了多少次国情班,对中国国情、宪法、基本法和国安法有多熟悉,在国情班的表现如何。

  4)AO的擢升必须加上两办副署同意,方可落实及宣布。

  若能落实这些建议,香港才能由现时的“港官治港”或“AO治港”变为“爱国者治港”。一向自高自大,满怀“去中国化”思想的AO们,对於“爱国者治港”当然不屑一顾。然而时代潮流不可阻挡,时与势早已不在被某些人奉为正朔的英国殖民主义者那边了。

  作者:前新闻统筹专员 冯炜光(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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