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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区议会会议僭越基本法规定

2021-03-04 04:24:40大公报 作者:刘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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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梁振英表示,区议员大比例成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并不合理。

有关“爱国者治港”的议题引发各界对香港选举制度的反思。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基本法明确规定区议会职能的本质是“接受谘询”,当前的区议会会议已经变异成为立法会全港性政治斗争在地区的延伸,僭越了基本法对区域组织职能的规定。区议员大比例成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并不合理。

梁振英指出,回归前,香港有两个区域组织,一是区议会,二是市政局。基本法起草期间,已经有呼声要取消市政局,将所谓的三层架构,简化为两层架构。因此基本法就有关的规定,并没有点明区议会和市政局,而只是统称为区域组织。

区议员大比例成选委不合理

梁振英表示,1999年特区政府解散了“提供文化、康乐、环境衞生等服务”的市政局,剩下“接受谘询”的区议会。前年的区议会选举和选举后的区议会的实际作用发生根本性变异。区议会选举的候选人在地区放大逃犯修订条例引起的矛盾,将区议会竞选政纲从地区性民生问题转移到全港性政治问题,区议会会议也就变异成为当时立法会全港性政治斗争在地区的延伸,对地区民生事务反而不闻不问。这种变异僭越了基本法对区域组织职能的规定,目前还看不到“改邪归正”的苗头或出路。在这情况下,区议员大比例成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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