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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改善行政立法关係

2021-03-06 04:24:5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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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梁振英认为由选举委员会提名和选出行政长官,可以确保“爱国者治港”。

  【大公报讯】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体发文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正式启动了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立法工作。

  部分议员勾外力瘫痪施政

  “近年,选举产生的部分选举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公然勾结外国政府,针对国家,瘫痪特区政府施政,耸人听闻。如果不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香港将永无宁日。”梁振英认为,选举委员会制度是香港选举制度的核心,因为选举委员会负责提名和选出行政长官,而行政长官领导的特区政府则在香港执行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拥有较大的权力。

  当日提出的议案的总体思路是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除提名和选出行政长官外,还负责选出“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贯彻选举委员会的核心选举职能。

  梁振英相信,由选举委员会提名和选出行政长官,兼负责选出“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除可以确保“爱国者治港”外,更可以改善行政立法关係。

  设选举资格审查制合理

  梁振英昨日在北京接受媒体视像访问时表示,设立选举资格审查制度是合理的。他说:“任何一个地方的选举候选人,都要有不同形式的审查,譬如香港,你是否中国公民、香港永久居民,你年满多少岁,这些都要审查。而过去一、两年这些工作都有做,但往往将工作责任落在公务员身上,这不是最理想做法,所以现在由选举委员会做一部分工作,提名过程会考虑谁适合或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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