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禁蒙面法》终极上诉 反对派败诉获准毋须付讼费

2021-03-22 15:00:33大公文汇全媒体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修例风波期间,大批蒙面暴徒大肆破坏公共秩序,以杂物堵路。(中新社资料图片)

  反对派终极挑战《紧急法》及《禁蒙面法》,终审法院早前裁定政府上诉得直,即《禁蒙面法》适用于所有合法及非法的集会与游行,下令败诉的反对派须向政府一方支付终审上诉聆讯的讼费,但反对派以书面形式申请免付讼费。终院今日(22日)颁布判词,指《基本法》生效以来政府首次引用《紧急法》去订立附属条例,案件明显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故决定不作讼费命令,即反对派与政府毋须支付对方讼费。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2019年11月18日,宣布《紧急条例》 部分条款违宪以及《禁蒙面规例》无效,裁定《禁蒙面规例》部分条款违宪。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在2020年4月9日宣布《紧急条例》合宪以及《禁蒙面规例》有效 ,裁定《禁蒙面规例》部分条款合宪。终审法院在2020年12月20日则裁定《紧急条例》及《禁蒙面法》均为合宪。

责任编辑:陈运欣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