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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中华:只要符合爱国者标准都可以参选

2021-03-31 04:24:47大公报 作者: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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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邓中华指出,中央坚定推进香港民主政制发展,创造条件促成“双普选”实现。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昨日接受新华社访问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次对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体现均衡参与,落实“爱国者治港”,是对香港民主制度的优化和发展。他强调,“爱国者治港”,绝不是搞“清一色”和“一言堂”,任何有意愿参选的人士,只要符合爱国者标准,获得足够提名和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资格的确认,都可以参选并依法当选。

  邓中华介绍说,这次修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体现了四个原则,包括保障香港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增强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代表性、强化行政和立法的有效配合。而修订两个附件的重点,则是调整优化选举委员会的构成,体现了均衡参与原则,确保立法会能更好代表香港社会整体利益。

  关于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议员,邓中华认为,“40:30:20”的比例分配优势在于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与选举产生行政长官,二者的选民基础相同,因此能在立法会中形成稳定支持行政长官的多数力量,促进行政、立法顺畅沟通,维护、落实行政主导。对於修订后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中区议员角色消失,邓中华表示,近年来区议会运作已严重偏离了基本法规定的谘询职能和非政权性性质,在本港政治中影响过大,甚至成为反中乱港重要平台,只因其在选委会、立法会中比重较大,因此需取消以削弱其政治功能,促使其回归原本定位,真正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谘询意见,成为政府和市民之间的沟通桥樑。

  资格审查机制 排除乱港分子

  邓中华指出,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机制的目的就是既要确保有关候选人符合参选年龄、国籍、居留权、有无犯罪纪录等一般性的资格要求,还要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以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将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出管治架构。

  邓中华又指出,修订后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明确规定,除了香港特区选举法列明者外,有关团体和企业须获得其所在界别分组或界别相应资格后持续运作三年以上方可成为该界别分组或界别的选民。这实际上已明确了界定合资格团体选民的基本要求,就是说,有关团体首先必须与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或立法会功能界别有密切联系,并且持续运作了一定的时间,且在该界别分组或界别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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