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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延后至月中判刑

2021-04-01 14:28:22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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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港黑手黎智英、李柱铭等及8名揽炒政棍,在前年的818民阵流水式集会案,被控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其中7人今日(1日)经审讯后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罪罪成。案件押后至4月16日听取求情及判刑。

  法官胡雅文在裁决理由书认为,各被告从新闻报道早已知悉当日的游行活动被拒,就算并非所有被告有份在游行中发言和给予指示,亦不代表他们不是组织者,各被告是共同参与, 共同犯罪,罪责相等。

  7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别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同案另外两名被告梁耀忠及区诺轩,较早前已分别承认一项及两项控罪。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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