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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选委会召集人制度属中央权力,不用本地立法

2021-04-01 14:33:05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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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在新增设的选举委员会召集人制度方面,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接受专访时说,只有遇上罕有及无法处理的情况,才会启用有关制度,她形容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甚至属于“兜底”条款,会先由行政长官向中央提交报告,如果中央无其他手段解决,就会启动召集人制度。她亦透露,由于有关制度属于中央权力,本地立法不包括在内,所以在将来的法律中,不会见到召集人制度。

  至于立法会地区直选划分为10区,林郑月娥说,自己没有参与,交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负责,两星期后会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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