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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非法遊行 黄之锋囚四月古思尧监五月

2021-04-14 04:23:35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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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屡次违法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社运人物古思尧,在前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当天,违法参与遊行抗议。黄之锋早前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两罪,昨在东区法院被判监四个月;古思尧则经审讯,昨被裁定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成立,判监五个月。

  裁判官邓少雄判刑时指出,本案虽没有使用暴力,但多达一千人参与,而黄之锋(24岁)属标志人物,古思尧(74岁)则手持直幡领头遊行,决定对两人皆判即时监禁。黄之锋有同类案底,本身因涉包围警总案正在服刑,裁判官将本案刑期分期执行。

  目前正治疗第四期直肠癌的古思尧,早前因侮辱国旗案而被判囚四个月,上周三才刑满出狱,今次已是第11次入狱。但他继续毫无悔意,更在庭上扬言“下次我会故意违反国安法”、“今次唔会係最后一次坐监,可能仲会第12、第13次坐监”。

  案情指,当日过千名示威者下午由铜锣湾东角道起步,遊行至中环遮打道,令马路受阻超过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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