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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跨境医疗11条措施 研究建立粤港紧急转运通道

2021-04-15 04:24:10大公报 作者:郭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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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内居民交流日益密切,迫切需要跨境医疗服务保障能力。近日,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下称《跨境医疗措施》)正式出台,3方面共11项措施打通粤港澳跨境医疗服务“堵点”,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自由跨境流通,让在深港人看香港名医、用国外新药、享用国际前沿医疗技术。同时,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协作,进一步扩大跨境医疗服务转介医疗机构服务范围,优化医疗转运车辆口岸通关模式,探索建立紧急医疗转运无障碍绿色通道。

  受疫情影响,病人的跨境转运虽然有所减少,但为健全港澳患者转介服务制度,《跨境医疗措施》仍提出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协作,进一步扩大跨境医疗服务转介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在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口岸限制和人员流动隔离措施后半年内,将为香港病人提供转诊服务的深圳定点医疗机构从目前的7家增加到10家以上。同时,建立更加便利的深圳与香港两地服务机制,扩展两地转诊医院试点范围,优化医疗转运车辆口岸通关模式,探索建立紧急医疗转运无障碍绿色通道。

  建立国际化临床试验平台

  大公报记者梳理发现,《跨境医疗措施》中不少措施已在顺利推进中。据港大深圳医院院长卢宠茂透露,广东省即将在港大深圳医院试点“港药通”计划,将临床急需、香港已上市并有成功的临床应用经验且内地无同类注册产品的药品、医疗器械,直接引进该院使用。目前,广东省药监局已审批通过第一批“港药通”国外药械,即将在该院投入使用。预计首批名单本周出炉,早发性脊柱侧弯患儿和“熊猫血”妈妈们终於等到能帮助他们的“药神”。

  “港药通政策的主要观点是,这些国外药品可能在内地没有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但是在港澳已经使用了,我们有相同的基因,港澳的民众能用,内地的也能用。”卢宠茂表示。“港药通”计划实施后,将逐步建立完善国际前沿药品临床应用准入申请和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制订医疗机构国际新药使用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保险赔付机制。

  《跨境医疗措施》还将探索依讬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建立国际化临床试验平台,同步为已经获香港批准的新药开展临床试验。

  精简办医申请 优化行医审查

  《跨境医疗措施》提到,2022年,深圳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港澳医疗机构。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是CEPA协议下内地首家港资医院,院长林顺潮告诉大公报,在内地开办医院审批繁琐,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审批时间,开办门诊部或诊所一般需3-9个月。《跨境医疗措施》提出,创新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办医审批服务,精简申办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跨部门并联审批,将登记审查与决定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并开展港资澳资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试点。

  办医流程精简,行医资格审批更要优化。现时港大深圳医院共有230名香港的医疗、医技、护理专家在深圳获得短期行医资格,通常要三年一续,每次续签除了要提交医生资料,还要港大出具担保书。截至2020年底,深圳全市已累计办理港澳医疗人员来深短期执业注册398人次。为便捷港澳医师、外籍医师在深注册短期行医,他们的审批和续签手续也会被优化和压缩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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