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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吴霭仪知法犯法 法律界吁永久吊销其执业资格

2021-04-19 04:24:25大公报 作者:冼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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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何俊仁(左)、李柱铭(中)及吴霭仪(右)身为法律界名人却带头违法,社会各界纷促请将他们钉牌。

  前年黑暴期间的“8.18”非法集结案近日判刑,当中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大律师吴霭仪,律师何俊仁均被判罪成,但获准缓刑。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三人均是资深的法律界名人,知法犯法,已严重损害本港法律界声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资深大律师或前立法会议员,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应考虑对他们长时间甚至永久吊销执业资格。市民则在网上怒斥,让这种人继续做大状,对不起香港!

  “8.18”非法集结案日前在西九龙法院裁决,当中资深大律师、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被判囚11个月,缓刑两年;大律师、公民党吴霭仪被判入狱一年,缓刑两年;本身是律师的前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则被判囚一年,缓刑两年。

  严重损害法律界声誉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表示,李柱铭和吴霭仪均为大状,拥有非常丰富的法律经验,也曾经担任过立法会议员,有份参与制订法律,但令人惊讶的是,“竟然教唆公众违法,利用所谓个人知名度带头参与非法遊行,令公众误以为参加当日的违法活动没有任何法律后果。”

  龚静仪认为,与早前被大律师公会暂时吊销执业资格的部分个案相比,李柱铭及吴霭仪是次干犯的刑事罪行,无疑是严重得多,两人的劣行已严重损害本港法律界的声誉,相关纪律审裁组应考虑就相关知法犯法的行为,展开公平聆讯,依法作出适当惩处。

  市民斥三人践踏法治

  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大律师丁煌指出,李柱铭、吴霭仪等身为法律界人士而触犯法律,如今他们被判罪成,希望相关方面正视这个不争的事实,考虑就相关情况作出跟进。

  丁煌又表示,法治是香港社会重要的核心价值,切不可让市民对本港的法律从业队伍失望,甚至对法治精神产生质疑。

  不少市民在社交媒体平台留言,促应将罪成者“钉牌”,把三人踢出法律界。网民Man Kee Tang说:“这种人知法犯法,继续做大律师,对不住香港市民!”Thomas Wong认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快啲钉牌啦!”Sa Lau表示:“香港社会的破坏者,法治精神的践踏者,理应早早退出法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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