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话你知/大律师定罪 钉牌有先例

2021-04-19 04:24:26大公报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在香港,若大律师干犯刑事案而被定罪,大律师公会将负责研究是否需要将个案交由“大律师纪律审裁组”或“律师纪律审裁组”展开纪律聆讯,再视乎罪行性质、案情等因素,决定是否需作出处分,相关处分包括罚款、暂时吊销执业资格,甚至永久取消执业资格。

  2019年8月,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裁定,关於黄桂生的两项行为失当的投诉成立。黄桂生曾被法庭裁定以假遗嘱,承办已故甘草演员兼书法家区树湛的遗产,从区树湛的银行户口盗取15400港元,被判监4年半。2019年12月12日起,黄桂生的执业资格被正式取消。

  2019年4月,针对大律师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的五项行为失当投诉被裁定成立。Sutherland在一宗非礼案中担任辩方律师时,其“拉布”行为令原本仅仅一两天即可审结的案件,足足横跨近4个月耗费19天审理。大律师公会其后展开纪律聆讯,Sutherland最终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三年。

  大律师马浩辉曾在坪洲偷取胸围,2010年罪成并被法庭罚款。2013年,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裁定马浩辉行为失当,决定暂时吊销其大律师执业资格,为期30个月。 大公报记者冼国强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