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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选委会毋须申报外国国籍

2021-04-20 04:23:38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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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义昊报道: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昨日表示,日后参选选委会的人士无需在提交的表格或声明中表明自己是否拥有BNO、外国护照或居留权,但资格审查委员会日后会收集到相关资料。

  由资审委核实参选人背景

  立法会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昨日召开第二次会议,继续审议有关条例。有议员认为,若有立法会议员兼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只能登记做立法会议员界别的当然委员并不公平。邓忍光表示,政府官员已与中央政府详细沟通,确认相关人士在选定当然委员的界别后,身份将会锁定,不能改变,有关安排反映了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精神及含意。

  有议员则询问,在新安排下当然委员登记成为选委时,是否需要在提交的声明中公开自己是否拥有BNO、外国护照或居留权。邓忍光指出,目前法例没有规管选委会成员的国籍问题,将会交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参选人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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