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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博义宣扬8.18集会“违法达义” 法律界斥挑起民怨

2021-04-22 04:23:29大公报 作者:陈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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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法律界斥责夏博义的言论偷换概念,危言耸听。

  狂言要修改香港国安法的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屡被质疑政治立场先行,毫无专业操守。他近日接受“黄媒”专访时大发谬论,指“8.18流水式集会案”判刑“有别于过往只判处罚款”,又称“若民怨无法宣泄,最终或会转向具破坏力的途径”。多位本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批评,有关言论“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且刻意误导市民,试图挑起民怨,居心叵测。有法律界人士批评夏博义宣扬所谓“违法达义”的思想。夏博义身为大律师公会主席,只破坏,无建设,应予谴责。

  壹传媒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十人于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参与所谓“流水式集会”,日前被裁定未经批准集结案罪成,判囚8至18个月。夏博义声称,有关判刑“有别於过往只判处罚款”,又指“参考其他奉行普通法的国家,和平的未经批准集结,刑罚一般较轻。”他又声称,“当社会弥漫强烈情绪,民众需要有渠道宣泄,而和平示威对平民百姓来说,是最简单容易的方法。若这出口被抹煞,这些情绪不会消失,很大机会转向具破坏力的渠道,可能包括暴力。”

  梁振英批评“混淆视听”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批评,夏博义“逻辑不通”、“混淆视听”,并质问“为何在2019年,经常有大规模和平示威,而和平示威后又往往在晚上有激烈的暴动?”对於夏博义提到“70年代北爱尔兰共和军恐怖袭击,令民众以至当权者都急於强硬回应,最终引致英国近代史上最吓人的冤案。”梁振英强调,英国这些冤案(包括Guildford酒吧爆炸案)是被告人在事实上被诬陷,并非量刑问题;而黎智英等人非法集结则没有事实上的争议,他又说,“夏博义举北爱为例有没有其他含意?我们要清楚告诉这位大律师公会主席,香港不同爱尔兰,一是香港不是英国的一部分;二是香港的主权没有争议余地。”

  执业大律师、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表示,香港的刑责不能直接同外国比较,因香港有自己的刑事责任的定罪标準,有关判决不需要跟从外国的做法。她指出,警方当时已经作出多次呼吁及警告,而这些有法律背景的人士仍继续参与非法集结,属罪加一等,不应该被轻判。她又说,当特区政府宣布为非法集结后,所谓“和平示威”将不被容许且不被鼓励,批评夏博义宣扬所谓“违法达义”的思想有违其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身份,要求其收回相关言论。

  无视外国干预香港法治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批评,夏博义没有履行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职责及去捍卫香港法治,而对外国粗暴干预香港法治与司法独立视而不见,现在更借外国不全面的案例“偷换概念”,抹黑今次的判刑,充分反映夏博义立心不良,根本不公义、不负责任。他又指,根据基本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市民集会自由的权利并非绝对,会受到法律的合理限制,认为夏博义刻意误导市民,试图挑起民怨,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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