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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谴责学生会政治化 决定收回学生会会址

2021-05-01 04:23:34大公报 作者:冼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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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大学学生会长期公然宣扬“港独”,一再无视校方劝喻。港大昨日发表声明,指港大学生会是注册社会团体,多次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的平台,公开发表煽动性并可能涉及违法的言论。大学必须厘清与学生会之间的法律责任,决定不再代学生会收取会费,不再为学生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收回学生会会址及其他设施的管理权。

  社会各界皆支持校方决定,强调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假如学生会继续冥顽不灵,将有可能被取缔。

  港大学生会成立於1912年,并于1949年注册为独立社团。近年来变成了“港独”的推手,公然宣“独”撑暴,一再无视劝止。2019年黑暴肆虐时,学生会纵容大学街的上层摊位沦为“连侬墙”,一直以来张贴大量“港独”、反中乱港的文宣大字报。校方於去年10月决定不再续租给港大学生会,并清拆“连侬墙”。

  破坏互信 令大学声誉受损

  今年二月,港大学生会计划在校园内放映关于“港独”分子梁天琦的纪录片“地厚天高”。校方发表声明,忧虑放映会有多处不符合法例规定的地方,严肃劝喻学生会认真考虑公共安全问题和潜在的法律后果,不过港大学生会一于懒理。校方其后再发表声明,重申反对“港独”,不会容忍任何违法或意图违法的行为,并将会重新审视一直以来为学生会提供的各种安排,以厘清责任。

  今年四月,港大学生会抹黑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声称中央此举是要“终结”香港选举制度,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的承诺云云。校方强调有关言论不能代表全体学生,更不能代表香港大学的立场。

  昨日,港大终于发表声明,指港大学生会近年行事日趋政治化,多次利用校园作为政治宣传平台,公开发表煽动性并可能涉及违法的言论,对大学作出失实指控,破坏多年来与校方建立的互信,令大学的整体利益和声誉受损。大学对其偏激的言行予以强烈谴责。

  学者:宣扬“港独”可被取缔

  “基本法作为香港法治的基石,在保障了大学学术自由、个人言论表达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同时,也有保护国家安全的条文,大学不是法外之地,亦有责任维护全体教职员和学生的福祉,不能容忍作为独立社团的学生会一方面利用学校提供的服务和场所,另一方面则漠视校方的劝喻和整体港大社群利益,其所作所为给大学带来违法风险。”因此,大学必须厘清与学生会之间的法律责任,并会因应情况在有需要时採取进一步措施。大学将会继续为港大学生的一般课外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援。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校方绝对有权收回会址的管理权,而校方的行为不会影响学术自由。此外,港大学生会是根据《社团条例》注册,若果学生会继续散播“港独”讯息,警务处(社团事务主任) 可以根据《社团条例》的权力向“香港大学学生会”进行调查,及采取适当的取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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