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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转载煽恐文章 市民促执法追究

2021-05-08 04:23:27大公报 作者:冼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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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黄媒《立场新闻》近日转载“欧洲再出发大联盟”的煽恐煽暴文章,涉违反国安法,市民促执法追究。

  香港国安法出台后,揽炒派转趋低调,但近日黄媒《立场新闻》竟公然刊登煽暴文章,煽动恐怖活动,文中扬言“北爱尔兰武装反抗的土壤和环境并非绝不可能在香港发生”,香港人有条件“背水一战”云云。事件引发社会批评,《立场新闻》删除有关文章。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煽暴文章已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而《立场新闻》将之转载亦有机会触犯国安法,即使删除文章亦不代表可以豁免法律责任。

  成立于2014年的《立场新闻》,近年来得到不少反对派及其支持者的欢迎,不时刊登一些黑暴逃犯的专访,日前竟然变本加厉,在5月4日下午6时18分,转载了“欧洲再出发大联盟”fb专页一篇题为“从北爱尔兰抗争经验 看香港抗争运动的未来”的文章。该文作者开宗名义讲明要“探讨在后国安法时代,反思北爱尔兰抗争经验,试图窥探香港未来抗争模式的规律和前景”。

  指北爱武装暴力可在港发生

  文章回顾了北爱武装分子的演变过程,之后又再比较北爱与所谓“香港抗争”的分别,当中提到“北爱武装反抗的土壤和环境并非绝无可能出现在香港”。作者又煽动黑暴,称现时的情况或者会为香港“抗争”开拓新空间,长远来说可能带来转机,“让香港人有条件亦有必要背水一战”云云。

  有关文章在网上引发争议,不少网民直言该文煽暴。《立场新闻》随后删除该文,记者昨日在搜寻引擎仍然找到有关连结,但点击进入后显示有关网页已不存在。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有关文章的作者涉嫌触犯了香港国安法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及“恐怖活动罪”;而《立场新闻》转载有关文章,亦有机会触犯国安法第27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因为北爱武装分子是武力方式争取独立,包括发动炸弹袭击,而文章是讲述北爱武装分子对香港的启示;如果新闻机构全文转载,等同宣扬有关信息。根据国安法第27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监禁,并处罚款或者充公犯罪所得;其他情况处五年以下监禁、“入劳役中心”、“入教导所”或者“社会服务令”、“入感化院”,并处罚款。

  免责声明不能作挡箭牌

  至于《立场新闻》已经删除有关文章,马恩国认为,短暂转载都是宣扬,而法例并无规定宣扬的时间,所以不论是一年或一小时,只要有人接收到有关信息,这样就证明了有关信息已经宣扬开去。

  对于网站写有免责声明,称文章不代表该网立场,马恩国表示,若果是触犯法例的话,就不能单凭免责声明就豁免所有法律责任。“假如编辑不知道文章有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就应该咨询法律意见,而不是透过免责声明解决刑事责任。编辑肯定看了文章才会准许转载文章,所以不能以免责声明作为挡箭牌。”

  《大公报》以电邮向《立场新闻》查询,惟截稿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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