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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放生暴徒/司法乱象 引发民怨

2021-05-08 04:23: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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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司法界乱象频生,如警察不展示个人编号被裁定违反人权法,再有港岛区8.31暴动案,七名被告暴动罪全部不成立,更有沙田法院的“当值律师计劃”(Duty Lawyer Scheme)办事处告示板,被揭张贴大量鼓吹黑暴的文宣等,“警方拉人,司法放人”一幕幕不断上演,市民不满的呼声此起彼伏。

  近年有法官审理严重违法暴力案件时频频轻判,例如以感化、社会服务令“放生”暴乱期间公然纵火暴徒,并在判词中将其美化成“优秀嘅细路”、“满腔热诚热爱香港”、“事件中唯一受伤的可能是被告被(警察)制服的时候”等。而针对警方在暴乱现场当场拘捕的暴徒,法官亦屡次轻易准许保释,最终多名暴徒因而得以潜逃境外,令公义无法伸张。

  轻易准保 暴徒潜逃

  前年暴乱中涉暴动罪被捕的杨子俊、“长洲覆核狂”郭卓坚及不断撑暴的记协等,早前就防暴警察、俗称“速龙小队”的警方特别战术小队等成员执勤时不展示个人警察编号,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周家明颁判词,裁定政府及警方败诉。周家明称,虽有警察担忧展示个人编号后会被起底,但人权法的落实执行至关重要,且警员展示编号,不代表其身份会被直接披露。

  此外,法官沈小民审理2019年港岛区8.31暴动案时指出,当晚虽有暴力场面,但无严重人命伤亡,对某些人而言,或许是难得的历史时刻,不排除有人希望亲身见证,这些人若不希望被误以为是暴动者而遮盖容貌,是可以理解。对於被告锺嘉能及龚梓舜被捕前逃跑,沈小民称,控方不能证明逃跑的唯一目的是畏罪而逃,有可能是有其他原因,例如响应警方警告而离开。最终七名被告暴动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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