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3月15-17日
•中央有关部门连续三日在香港举办100场座谈、访谈活动,直接听取意见的人数逾1000人,广泛听取香港特区政府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
3月3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4月13日
•《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获行政会议通过。
4月14日
•《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在特别会议上首读和二读。
5月27日
•立法会三读通过《条例草案》,完善选举制度完成本地立法。
5月29日
•特首林郑月娥根据《基本法》第48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条例草案》。
5月31日
•《条例草案》刊宪公布,随即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