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及法轮功学员获法援资助,聘用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夏博义代表兴讼,社会关注法援制度是否被滥用。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质疑夏博义透过法援获取利益,要求法援署公开法援资助法轮功的律师费。
法援制度是香港司法制度组成的重要部分,回归以来,有人利用法援审批漏洞,把法援变成阻碍政府施政、养肥少数“状棍”的机构。法援署作为政府机构,所有费用来自公帑;任何公帑支出,都必须在阳光下进行。
近年法援署为社会所诟病,主要由於个别人士滥用法援作司法覆核,阻碍政府施政;假难民利用法援拖延留港等。其次,获批法援人士有拣选律师权利,变相把法援署变成律师提款机,两者均导致大量公帑损失。
既然法援审批制度出现漏洞,就必须堵塞,才能更好维护法援制度。
法援署必须在申请上严格把关,避免有人利用法援滥用司法程序。其次,应取消获批法援者有拣选律师的机制,同时公开律师收费,防止公帑白白流失。法援制度改革,目的是让公帑支出在阳光下进行,防止法援署变成提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