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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骑插旗危驾撞伤三警 控方:唐英杰蓄意宣扬“港独”

2021-06-24 04:23:51大公报 作者:胡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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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去年七月一日,唐英杰驾电单车带着“光时”旗前往湾仔,在冲越第四道防线时撞到三名警员后失控倒地被制服。

  首宗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昨于高等法院开审,23岁被告唐英杰去年7月1日涉危险驾驶插上写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字眼旗帜的电单车,并在湾仔把三名警员撞至重伤。唐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恐怖活动、危险驾驶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等三罪。控方引述岭南大学教授刘智鹏的专家意见,强调“光时”口号的根本目的,是将香港从国家主权中分裂出去,含“港独”意思,而被告明知仍蓄意并高调向途人宣扬。

  本案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和陈嘉信审理,不设陪审团。主控庭上宣读开案陈词指出,香港国安法于去年6月30日晚上11时生效,翌日湾仔一带有大批暴力示威者违法集结,唐英杰明知这情况仍带着“光时”旗前往现场,更驾电单车先后在轩尼诗道、卢押道、谢斐道冲过防线,引起途人叫嚣。直至电单车在第四道防线撞到三名警员而失控,唐英杰才倒地被制服。

  被告否认全部控罪

  唐英杰身上“光时”旗的含意在本案至为关键,控方引述出任专家证人、岭大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供词,指该口号有“港独”、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裂出去,改变特区法律地位以及颠覆政权的意思。当中所谓“光复香港”,刘认为意指要收复“经已沦陷的香港”,其延伸意思是不承认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视为敌人。

  据刘智鹏的供词,他认为“光时”口号是由梁天琦于2016年参选时率先提出,当中的含意至今未有明显改变,即是“光时”口号的意思及根本议题,至今仍是要鼓吹领土分离。

  控方继续引述刘智鹏的研究见解,指“光时”口号于修例风波爆发后的2019年7月21日再次出现,当日有人在中联办外涂污国徽期间使用。刘认为中联办作为中央驻港机构,在香港代表中央政府,故当日涂污国徽事件反映在场的人抗拒中央。连同其他连串修例风波事件,涉案口号多次在违法暴力冲突中被使用,皆反映“光时”字句有鼓吹“港独”之意。控方据警方调查指出,由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共有213天的示威中有人使用“光时”口号。

  控方宣读完开案陈词后,又播放包括不同大厦的闭路电视片段,可见唐英杰由东隧至湾仔驾驶电单车时,全程展示着“光时”旗帜。而他危险驾驶电单车的态度,甚至吓怕多名市民。控方认为唐英杰刻意高调行动,是为了吸引报道以宣扬“港独”,被告唐英杰否认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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