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电讯商需建立登记系统,市民可继续按现时方式使用,毋须实名登记。
•第一阶段 2022年3月1日,新电话储值卡需实名登记。
•第二阶段 2023年2月23日,全面实施规例,所有未完成登记的储值电话卡一律停用。
•登记资料 用户须提供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及其副本。
•个人用户 每间电讯商登记最多10张储值卡;有四家电讯商,每人最多登记40张储值卡。
•企业用户 需要提交商业登记及指定人士个人资料,每间电讯商申领最多25张储值卡,四间电讯商,上限100张卡。
•16岁以下用户 申领储值电话卡,须实名登记及有一名成年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