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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龙拟购播“独”绘本版权 或犯国安法

2021-07-25 04:23:36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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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警方国安处人员日前拘捕“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多名成员,并检获大量煽暴证物。圆图为乱港刊物“羊村”。

  【大公报讯】记者吴子砚报道:去年于店内摆放巨型“暴徒雕像”的童装店老板周小龙,前日宣称考虑收购香港言语治疗室总工会属下儿童绘本“羊村”的版权。该工会五名干事日前被警方国安处拘捕,正副主席黎雯龄及杨逸意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被落案起诉。有关绘本被指企图以“羊”衣包装刻意向稚童灌输“港独”与仇恨,“独”害幼童。法律界认为,周此举有机会触犯“发布煽动刊物”,违反《刑事罪行条例》。

  童装店Chickeeduck老板周小龙23日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其公司将慎重考虑全面收购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属下的“羊村”版权,其本人将会马上与该工会展开商业谈判,希望能够“帮工会把过去两年努力创作的版权发扬光大”云云。该工会五名高层于22日被捕,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和10条。工会去年起先后出版了三本“羊村”系列的儿童绘本,分别以2019年修例风波、12逃犯案及医护罢工事件为背景,涉嫌煽动暴力、挑起仇恨。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表示,若有别具用心的人以巧立名目的“安家费”奖励或鼓励他人违法,或有“共犯”有不轨企图接收、保管、处理、抑或发布、分发、展示或覆製煽动刊物以煽动憎恨、暴力及怂使不守法,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条例》,可能被罚款及处监禁,也有串谋犯罪、密谋煽惑他人犯罪之嫌。他强调,香港已由乱转治,望违法者回头是岸。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周小龙若收购“羊村”版权,就算仅作个人收藏,亦有机会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10(1)(d)条“输入煽动刊物”;且周过往政治立场明显,又公然宣称对涉嫌违法公会表示支持,恐较难以“不知其为煽动性刊物”脱罪。

  经营“独商店”  商场停续租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周小龙一旦以任何形式发布该书,均有机会触犯“发布煽动刊物”,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0(1)(c)条;任何被裁定该条控罪的人士,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罚款港币五千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三年。此外,若书籍内容涉及《香港国安法》下的“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转载这些文章或报道的人士,亦有机会同样触犯国安法。

  去年,周小龙持有的Chickeeduck多间分店因摆放“暴徒雕像”,各大商场纷纷停续租约,轮流“收档”。然而周小龙宣“独”心不死,今年五月于荃湾享成街地舖开设近千呎“独商店”,店内公然展示“光时”口号、“暴徒雕像”及其他煽暴产品,明目张胆播“独”,更叫嚣“迟啲仲会喺九龙开多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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