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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等三人因“雷动计划”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

2021-07-27 04:23:41大公报 作者:冼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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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多次操弄选举的非法“占中”搞手戴耀廷终因2016年“雷动计划”再面临审讯。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戴耀廷、反对派团体“良心理政”召集人叶剑青,以及曾在“占中”时期担任义工的石守正,指控三人在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在两份报章刊登六个广告,非法招致选举开支逾25.3万元,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3(1)条。案件星期五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非法“占中”搞手、前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于2016年立法会选举前已鼓吹所谓“雷动计划”,推动反对派内部协调及选民“策略性投票”,企图借此令反对派取得过半数议席。

  与叶剑青石守正周五提堂

  廉署昨日表示,早前接获投诉,指有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而展开调查。戴耀廷、叶剑青及石守正被控四项在选举中作出招致选举开支的非法行为罪名。案件将于星期五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三人并非候选人或任何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但他们借着2016年9月4日举行的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透过鸡蛋同盟有限公司(鸡蛋同盟)招致选举开支共逾25.3万元,以用于在《明报》及《苹果日报》刊登六个广告。

  廉署指出,戴耀廷在该选举前曾分别透过电台节目、记者会及社交媒体,向选民介绍一项投票计划,目标是透过招募选民根据该计划提供的建议投票予某些候选人,以达至(目标)过半数当选议员均来自某特定群组。宣传该计划及其目标的广告,分别在2016年8月9日、9月2日及4日刊登于《明报》及《苹果日报》。

  廉署调查发现,鸡蛋同盟就该三个刊登于《明报》的广告支付了13.354万元,并就另外三个刊登于《苹果日报》的广告支付了12万元。叶剑青及石守正同为鸡蛋同盟董事及该公司银行账户的授权签署人。选举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资料显示,戴耀廷等人当时以“公民联合行动成员组织”的名义,在《明报》刊登广告。当时在《明报》8月9日的半页广告,标题是“对抗政治操控,参与策略投票”,同时印有“雷动计划”的Telegram二维码、参与民调方式和捐款资讯等。9月2日则是全版广告,内容是“呼吁”选民参考港大民调,商讨投票策略,在选举当日“集中挽救最后一席边缘名单”。至于9月4日亦是全版广告,同时印有合并民调资料,呼吁选民“叫埋家人朋友,集中选票拯救非建制派边缘名单”。

  戴另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

  戴耀廷现时身负多项控罪。他因发动非法“占中”,干犯串谋作出公众妨扰和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于2019年4月被判入狱16个月。戴耀廷提出上诉,于同年8月获准保释。戴耀廷出狱后死心不息,居然提出“揽炒十步曲”,图令反对派取得立法会过半数议席,继而否决所有政府议案,迫令政府回应所谓“五大诉求”。今年1月,戴耀廷等50多人被警方国安处拘捕,其中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案押后至9月23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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