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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国安处去信“支联会” 要求其提交资料

2021-08-25 14:13:45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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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国安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去信“支联会”常委,要求提交资料。图为邹幸彤。(大公文汇全媒体资料图)

  警方国安处今日(25日)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去信“支联会”常委,要求提交资料。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支联会”常委梁锦威确认收到信件,并声称将开会讨论如何应对。

  国安法第43条规定,对有合理理由怀疑拥有与侦查有关的资料或者管有有关物料的人员,警方等执法部门可以要求其回答问题和提交资料或者物料。

  此前有报道指,“支联会”常委通过决议解散“支联会”。邹幸彤表示,如果“支联会”要解散,仍要会员大会通过决定。多名政界人士质疑,“支联会”必须清楚交代团体会员名单,以免借玩“数字游戏”来拖延解散,又批评“支联会”就解散问题机关算尽,无非是想尽办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而“支联会”及其属会倘有违法行为,即使解散也避不过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陈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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