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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支联会营运核数公司势受查 警方:或全面查数

2021-08-30 04:23:50大公报 作者:龚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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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支联会经常借游行筹款“吸水”,账目亦一塌糊涂。

  愈来愈多市民举报支联会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涉及非法众筹、逃税或洗黑钱等等,多个民间组织亦向警方请愿,要求依法追究。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日前回应《大公报》查询时表示,一定会作出公平、公正及全面的调查,警方会追查到底。邓强调,现在仍然有个别组织及人士为支联会提供协助,支持其苟延残喘,“该等人士或团体可能要承担法律风险”。

  据了解,包括支联会的核数公司、向支联会捐款或协助其众筹的组织或个人,以及为支联会提供仓储服务的业主等,都在调查之列。法律界人士指出,对支联会予以协助有机会构成共同犯罪,应该立即与其切割。

  警方国安处上周去信支联会,指其涉当外国代理人,要求提交资金来源及会议纪录。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支联会的财务报表是由何铁文苏汉章梁树贤会计师行有限公司负责核数。该公司于2003年8月成立,由郭金婵、梁树贤、苏汉章及梁柏祺担任董事。

  警或向支联会全面查数

  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及香港法例第405章《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的第25及25A条,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是可公诉罪行的犯罪得益,而仍然处理这些财产,即属犯罪,亦即干犯洗黑钱罪,可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

  据消息人士透露,警方或会对支联会进行全面的财富调查,并就其核数公司有否协助处理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可疑资金或其他犯罪得益,或协助逃税等罪行进行调查。警方有权运用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的权力或《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等赋予的权力,冻结支联会的银行户口资金,或可发信予相关银行通知怀疑有关户口涉及洗黑钱的活动。

  众筹组建展馆 宣扬“港独”

  消息称,警方调查方向或还包括协助支联会举办众筹的策划者、筹备或上载涉及违法内容的人士及网站营运者。支联会于去年6月发起众筹,并联同海外异见分子组建一个网上展馆,展品当中不仅有抹黑香港国安法的内容,更有早前被法院指具有“港独”意味的“光时”口号。为掩人耳目,该展馆除了总策展人署名“长平”以外,团队其他人均仅显示英文名或英文字简称。支联会亦曾声称展馆脱离支联会,由策展团队独立运作,企图令展馆逃避法律责任。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3条,任何人协助或资助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均属违法。

  另外,支联会长期租用葵涌区工厦金龙工业中心的一个单位作为仓库。每逢支联会举办任何活动,均会派人到上述仓库提取及储放物资。据了解,仓库平均月租及差饷为11,900港元,租金较市价15,000至20,000元略低。大公报记者连日到货仓查访,但货仓一直大门紧锁。法律专家指出,如非同谋,货仓业主可尽快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

  充外国代理人乱港 支联会气数已尽

  支联会充当外国代理人,反中乱港,现已分崩离析,随时散档。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都与外国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参与甚至组织一系列反中乱港活动,更多次公然乞求外国干预香港、制裁中国。

  涉收取美国政治黑金

  李卓人担任秘书长的职工盟曾承认,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旗下的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ACILS),每年获取约60万港元捐款,外界估计累积约1300万港元,因此绝对有理由相信李担任主席的支联会,亦有收取美国“政治黑金”。

  支联会在本港亦有许多公开筹款,账目罗列不清晰。支联会网站列出的所谓“财务报告”,每个栏目均欠缺详情,如收入项目仅分为“捐款收入”、“活动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分目,并无进一步交代各分目下例如捐款来源等细节。支联会亦未曾主动开诚布公释除外间疑虑,令人怀疑其刻意隐瞒组织收益来源。

  国安法颁布实施后翌日,李卓人就以视像方式参与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乞求美国干预香港事务、支持暴乱活动。而同日美国国会即通过《香港自治法》,至7月时任总统特朗普便依据该法对内地及香港部分官员进行制裁。何俊仁一直被指为美国中情局在港、台等地所设反中组织“华人民主书院”的董事,该组织曾于2014年邀请“台独”分子来港进行所谓“抗争培训”,终酿成为期79日的非法“占中”。国安法出台后,何俊仁依然不断参与该组织主办的反中活动,与一众海外反华分子联系密切。

  协助支联会人士或触犯之法例

  香港国安法第23条: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22条(即颠覆国家政权罪)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

  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及香港法例第405章《贩毒(追讨得益)条例》的第25及25A条: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是可公诉罪行的犯罪得益,而仍然处理这些财产,即属犯罪。

  法律界促“割席” 减惹官非风险

图:市民团体不断请愿,要求执法部门尽快取缔反中乱港的支联会。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支联会财务账目混乱、资金去向不明,负责对其财务报表核数的会计师行亦不排除有机会触犯国安法的“清洗黑钱罪、伪造账目罪”等。银行方面应该按照“合规守则”采取行动,及时冻结或终止支联会的户口,并有责任必须向执法部门举报支联会的任何可疑交易。

  他续指,如果曾向支联会捐款的人士知道其款项可能用于反中乱港活动,或涉及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亦有可能违法,促请警方马上展开调查,将相关违法人士绳之以法。至于而仓库租予支联会的业主可能构成“协同犯罪”,促请业主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跟支联会“割席”,立刻终止跟支联会的租赁关系,否则可能惹上官非。

  大律师龚静仪指出,会计行的会计师、捐款人士,和仓库业主如果了解支联会涉嫌犯罪的情况,仍为其提供服务,便算得上是“共犯”,亦会有受到法律处罚的风险。她强调,近月随着越来越多涉及“港版颜色革命”的案件被法庭处理,加上大量各式证据涌现,社会各界理应知道支联会有机会触犯国安法。在这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替支联会核数、或作捐款、或租出货仓予其使用,或有机会构成共同犯罪,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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