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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方案》要求深化港澳规则对接 开拓绿色金融

2021-09-07 04:24:08大公报 作者:毛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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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前海合作区成立11年来已惠及不少在深发展港青。

  中共中央、国务院6日发布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从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四个方面将前海打造成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的平台,明确要深化与港澳规则对接,健全外资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机制;深化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为内地企业利用港澳市场进行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服务。

  截至今年8月26日,前海累计注册港资企业1.15万家,注册资本1.28万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港资占前海实际利用外资的92.4%。前海已经成为与香港关联度最高、合作最紧密区域之一,在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发挥了“桥头堡”作用。

  引进港澳及国际知名大学

  《前海方案》要求前海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在不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内,支持前海合作区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开放。支持前海合作区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深化与港澳规则对接,促进贸易往来。在前海合作区引进港澳及国际知名大学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建设港澳青年教育培训基地。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上,要求前海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深化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为内地企业利用港澳市场进行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服务。

  支持港澳律所设代表机构

  在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上,重点提及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探索完善前海合作区内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探索建立前海合作区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深化前海合作区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支持鼓励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代表机构。

  此外是要求前海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前海方案》提及前海应健全投资保险、政策性担保、涉外法律服务等海外投资保障机制,充分利用香港全面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走出去。

  《前海方案》要求前海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前海方案》指出,联合港澳探索有利于推进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创新,逐步打造审慎包容监管环境,促进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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