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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接种疫苗入境者 可申本港针卡

2021-09-15 04:27:4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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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政府今日起接受公众以自愿申报形式登记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种纪录,以获发供本地使用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方便他们符合本地“疫苗气泡”相关要求,包括进入须出示疫苗接种证明的处所。新安排适用于今日起经机场入境的人,本月28日起适用于经陆路口岸入境的人。

  食物及卫生局昨日表示,在新安排下,入境香港并须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向卫生署作网上健康及检疫资讯申报时,须一并申报其非本地接种新冠疫苗的详细资料,口岸人员会检查其接种纪录证明文件。

  如获确认,入境者获发强制检疫令时,会一并获发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他们可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该二维码,并将之储存于流动电话。

  食卫局提醒,入境者以自愿申报形式登记非本地接种纪录,只为便利他们以电子形式储存疫苗纪录,该二维码并非本港有关当局发出的认可医疗纪录或出入境疫苗接种证明,也不代表该纪录已获本港有关当局认证,不能取代正本纪录。至于已身处本港的入境者,今日起经稍后启动的网上新冠疫苗接种资讯申报表申报,完成后会随即获发二维码。指定邮政局也有职员协助申报,费用全免。申请人须填写申报表,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和非本地疫苗接种纪录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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