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2被告判刑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等12名被告因去年一宗非法集结案,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缓刑至监禁10个月。
官:游行集会自由非绝对
案中被告包括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杨森、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及梁国华。他们各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及麦海华,另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们早前均承认控罪。
法官胡雅文表示,案发时疫情有爆发风险,本地仍有未知源头确诊个案,即使当日集会没发生暴力,但仍有潜在公众秩序风险,包括影响公共卫生。胡官重申,游行集会自由并非绝对,须受限制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本案中被告政治立场犯案目的均与判刑无关。
根据案情,支联会去年向警方申请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集会,警方因疫情反对。其后,案中有被告召开记者会呼吁公众参与,并于案发当日到场参与该未经批准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