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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你知/组织好三场选举 落实“爱国者治港”

2021-09-20 04:28:3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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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不少到场投票的选民都表示,希望当选的选委们能选出有能力、爱国爱港的行政长官及立法会议员。

  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今年3月11日,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随后,香港特区展开本地立法工作。4月14日,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5月27日,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

  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后的首场选举─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昨日顺利举行。新一届选委会由1500人组成,任期五年,由2021年10月22日开始,至2026年10月21日结束。在36个界别分组中,需要竞逐的界别分组共有13个,涉及412名候选人竞逐364个席位,加上此前已确定的325名当然委员、156名提名委员和603名等额报名自动当选的选任委员,共产生委员1448名(由于立法会议员尚未举行换届选举以及部分当然委员身份重叠等原因不足1500人)。

  新选制下的第二场选举─立法会选举,将于今年12月19日举行。根据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二,立法会将由90位议员组成,其中,40位议员由选委会界别选出,30位由功能界别选出,20位由分区直选选出。

  第三场选举─行政长官选举则于明年3月27日举行。行政长官由选委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选委会不少于188名委员的联合提名,且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得少于15人。选委会将以一人一票无记名形式,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候任人须获得选委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即超过750名选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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