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新闻 > 港闻 > 正文

网上煽动他人刺杀港府官员并自杀 64岁男子被捕

2021-09-22 04:25:58大公报 作者:黄浩辉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图:郑泽仁(左)表示,64岁被捕男子鼓励他人自杀,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日前发现有人在社交平台发帖,透露有自杀念头,同时发现有网民竟在相关帖文公开回复,声称支持事主自杀,并且鼓吹他在自杀的同时,要杀死政府官员及司法人员。一名64岁、报称小贩的男子前日在粉岭被警方拘捕,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

  警方表示,已寻到企图轻生的发帖人,个案交社会福利署跟进。调查行动仍在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发现自杀留言当日,警方随即展开拯救行动,成功寻找发帖者,当时事主没有任何伤势或者生命危险,个案已转交社会福利署跟进。而事发当日,警方同时发现有网民在相关帖文上留言,公开支持事主自杀,并且鼓吹他在自杀的同时,要杀死政府官员及司法人员。

  发现网上违法 必果断执法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行动组)总督察郑泽仁表示,网罪科随即展开深入调查,前日早上在粉岭拘捕一名64岁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并检获两部手提电话。被捕者报称小贩,他在留言中使用“揽住一齐死”、“显得想自杀嘅人有更高嘅价值”等字眼。被捕男子并无同类前科,现正被拘留。警方表示行动仍在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问到被捕者有否提及某位政府或司法人员,还是在开玩笑,郑泽仁指,被捕者并无指出特定政府官员或司法人员。

  郑泽仁强调,警方不是针对个别帖文,而是审视整个Facebook的账号及专页,收集证据。他说,警方会密切留意网上活动,如有任何违法行为,会主动介入,果断执法。今次事件中,有人竟在关键时刻,鼓励他人自杀的同时,要去杀死其他人,严重罔顾他人的生命安全,公然破坏社会秩序及安宁,是非常自私的行为。若有不法分子意图向司法人员施加压力或者作出不当影响,煽惑其他人针对司法人员作出非法的行为,警方绝不姑息。

  罪行十分严重 可囚终身

  警方提醒市民,“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是十分严重的罪行。根据普通法以及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I条,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触犯某个罪项,则可以判处该罪项的最高刑罚,当中根据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7条“有意图而伤人”罪,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

相关内容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