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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生暴动罪成 囚四年九个月

2021-09-24 04:31:44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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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一名19岁男生前年参与示威,拒捕、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成,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四年九个月。

  案情指,被告陈镇显前年12月28日在上水示威活动中,参与殴打拍片的途人,被警方追截后激烈反抗,并试图抢去警员的长枪,其间三次扣下扳机。

  被告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拒捕罪,经审讯后再被裁定暴动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成。

  法官姚勳智判刑时指,被告随便伤害无辜的人、用手箍途人颈部,幸好没有为对方造成永久伤害;又指若非长枪的扳机被锁上及警方赶及到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法官续指,暴动是严重罪行,被告在案中罔顾法纪,担当前线角色,就暴动罪判监四年三个月,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判监两年半,两项拒捕罪各判处一个月监禁,其中六个月刑期与暴动罪分期执行,合共判监四年九个月。

  警方欢迎裁决,指法庭判决反映事件的严重性,以及当中的暴力程度,认为判刑具有阻吓力,希望年轻人切勿以身试法。警方重申,绝对不会容许任何破坏公众秩序、影响公众安全的行为,对任何暴力和违法活动一定会果断执法和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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