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警方表示,今年首七个月录得725宗投资骗案,当中多逾六成个案涉及虚拟货币。
近年虚拟货币盛行,骗徒趁机行骗,市民稍有不慎随时输光身家。警方前日(27日)联同证监会代表举行“投资陷阱记者会”,公布今年一至七月录得725宗投资骗案,远超去年全年的510宗,升幅逾四成,损失金额合共25.2亿元。其中,涉及虚拟货币的骗案有443宗占最多(约61%),包括两宗盗取新兴的非同质化代币(NFT)骗案。
自中国人民银行于上周五(24日)指虚拟货币属非法金融活动,虚币市场即应声下挫。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将于下个立法年度审议。\大公报记者 赵明新(文)突发组(图)
涉及多种虚拟币 数额亿亿声
本港投资骗案自2016年的134宗,每年递增,今年一至七月达725宗。其中,近年炒风炽热的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币及泰达币等,就被骗徒利用作违法犯罪活动,受害人动辄损失数十万元起,最大一宗损失更以亿元计。
虚拟货币基于其不记名的特征,一直被犯罪集团利用作为交易和洗黑钱工具,早前就有虚拟货币劫案被揭发,声称为被劫的受害人是为不法分子,其资金来源不明,疑为“黑吃黑”,不敢循正当交易所买卖,宁愿冒险以现金作交易,案件涉款385万元。今年七月,海关更在一项代号“破币”的执法行动中,捣破一宗怀疑利用虚拟货币洗黑钱的案件,涉款12亿元。
自中国人行指虚拟货币属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龙头比特币单日急挫8%,跌至近41100美元,较今年四月高位约64000美元大跌近36%,无数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虚拟货币衍生众多涉及犯罪活动问题,相关交易在政府监管机构中并没有纪录,容易变成洗黑钱工具,亦有不法分子利用其匿名性的特点,例如在进行勒索时可要求使用虚拟货币作赎金,增添警方破案难度,是罪恶的温床。不过,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似乎并非可瞒天过海;根据警方数据显示,在不同的投资骗案类型中,今年截至七月涉及虚拟货币案件,就有20人被捕。
同时,近年新兴、基于虚拟货币应运而生的非同质化代币(NFT)数码资产,亦衍生网络罪行问题。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网罪科)叶卓誉总督察表示,今年虚拟货币的骗案中,有两宗涉及近年新兴的非同质化代币(NFT)数码资产。其中一名受害人为40岁的公司董事,报称曾到一间咖啡店并连接店内的无线网络,在数小时后发现被盗去12件NFT艺术品,价值280万元,以及市值64万元的虚拟货币,合共损失344万元。
叶卓誉续指出,新兴的骗局包括虚拟货币骗案,与“伦敦金”骗案十分相似,形容为根本是“旧瓶新酒”的手法,只是交易的“商品”不同,吁投资者必须提高警觉。
新法例监管 下个立法年度审议
陈振英认为,虚拟货币没有获得世界上任何主要经济体的认可及支持,纯粹属市场炒作,惟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自由经济体,目前对虚拟货币监管相对宽松。因此,各类型的网络骗案不断在香港发生,甚至有分析指出内地愈禁虚拟货币,不法分子愈在香港及其他国际金融城市或地区“经营”业务。而各国已加以监管,九月初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警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币安(Binance)可能违法、马来西亚金融管理局谴责当地币安非法经营等等,陈振英认为必须加强监管自保。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早前就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作公众咨询,以立法加强规管打击洗钱。根据最新的调整建议,计划拟容许海外公司根据《公司条例》在港注册后申请牌照,并赋权予证监会对交易所作例行视察及调查。财库局局长许正宇形容相关修订为“稳健监管开启未来可能性”,修订条例草案预计于2021-22立法年度提交审议。
提防投资陷阱贴士:
.切勿下载不明来历的应用程式
.不要随便签署任何投资授权书
.切勿轻信社交平台的“内幕消息”
.切勿将本金转账至个人名义的户口
.提防回报高得不切实际的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