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尖东街头一片“旗海”,迎接国庆。\中通社
【大公报讯】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实施国旗法及国徽法。多名议员和商会支持条例通过,表示国旗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侮辱,又指出未来应该做好国情和国民教育,增强香港年轻人国家观念和意识。
辱国旗国徽 可罚款判监
修订后的条例包括须在政府、立法会、司法机构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就国旗及国徽的收回及处置作出规定;不得倒挂、倒插国旗,不得倒挂国徽、不得随意丢弃国旗或国徽等;亦就国旗及国徽的教育和推广作出规定,加强学生及市民对国旗及国徽的认识。同时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任何形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列明无论在现实生活或虚拟世界,侮辱国旗及国徽行为均属犯罪,包括故意践踏国旗等图像,最高可判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表示,条例草案的根本原则精神是尊重,尊重作为国家标志的国旗和国徽。对于侮辱国旗和国徽的人,条例草案保留了相关刑责及罚则,将对其予以惩治。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爱国情怀、尊重国旗国徽本是自然流露,毋须透过立法规管,但过去数年香港经常有人作出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令人痛心,她认为必须同时做好国民教育。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关注市民“恶搞”国旗国徽情况,认为日后应小心规管有关情况。他又指出,未来应该做好学生及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令到大家对国情和国家有所认识,是维护国旗国徽最好的形式。
香港中华总商会昨日发表声明,欢迎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该会认为,有关修订不仅是香港维护国家尊严的必然之举,亦强化了国旗国徽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助筑牢港人的国家概念,弘扬热爱祖国精神。
中总表示,国旗及国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侮辱。《条例草案》把国旗及国徽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让学生加深了解国旗、国徽的历史及精神,有助增强香港年轻一代的国家观念及意识,补上国家安全缺口,有利维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