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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港制定国安法符合国际做法

2021-10-14 04:26:2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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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早前被控违反国安法,四名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发声明妄称,恐怖主义和煽动叛乱的指控正被不正当地用来扼杀基本权利的行使,促请特区政府立即废除香港国安法云云。律政司昨日发表声明强调,制定香港国安法是合法行使国家主权及符合国际上维护国家安全的做法,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维持坚稳,社会恢复法治和秩序,并让香港居民可以在一个安全、平和的环境享受权利和自由。

  律政司表示,香港国安法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依法保护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但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约》订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依法律规定对部分权利和自由作出限制。

  律政司指出,法官在处理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时,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职务,不受任何干涉。

  就如何根据香港国安法处理被控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的保释申请,终审法院在2月9日颁发的判案书中已订下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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