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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投诉379宗 有食肆重复扣款

2021-10-19 04:27:33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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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电子消费券引起多宗投诉,消委会提醒商户及各支付平台吸取经验及改善。

  【大公报讯】政府八月起发放电子消费券,消委会至今接获逾300宗有关投诉,包括餐厅重复扣款、酒楼自设最低消费、退款做法不统一等。消委会指,电子支付对部分商户及消费者均是新事物,使用初期有混乱可理解,但提醒商户及各支付平台吸取经验并改善,以免影响市民消费体验。

  政府今年首次推出电子消费券,先后发放给合资格市民,但交易过程中出现部分漏洞。消委会指,截至十月初共收到379宗有关投诉个案,当中四成是投诉电子支付平台,其次是餐饮食肆消费及购买电器产品。

  有投诉个案遭重复扣款。投诉人李小姐8月1日,和家人到A餐厅午膳,结账时见到支付程式已扣取691元消费券,但职员指未有收据列印出来,或是网络混乱导致未收到款,要求再次支付。李小姐唯有照办,但之后发现电子支付户口有两笔相关交易,追问后支付平台及餐厅互相推诿,最后在消委会调停下才收到退款。

  另有个案涉及退款安排。投诉人黄先生在一间允许合并消费券的商户购买一部智能电视,先是用自己的消费券购买价值700元的14万积分,并获得折扣优惠,再以家人的消费券支付余额1943元。但后来商户称缺货,黄先生只能要求退款,其中1943元已退回家人的支付平台,自己的700元却只能变回积分,不退现金。最后经投诉终如愿退款。

  酒楼自设最低消费

  此外,亦有投诉涉及商户自设最低消费。陈太到酒楼吃早茶时,欲使用消费券支付42元被职员拒绝,理由是最低消费满100元才可用消费券,并解释收银处已张贴有关告示,陈太无奈下用现金付款后离开。消委会接到投诉后,提醒酒楼改善。

  消委会为此向四间电子支付平台查询,八达通表示退款安排由商户及消费者协商决定;其余三个平台则指如果交易双方同意,款项会直接退回平台的消费券户口。最低消费额方面,四间支付平台均指商户不应设定最低消费额,如接获投诉,有机会终止与有关商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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