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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倡制订法例 由专门机构监管

2021-10-20 04:29:1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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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政府曾多次表示智慧灯柱的镜头不具人面辨识功能,市民毋须担忧私隐遭侵犯。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社会逐渐回复平稳,政府应加大力度宣传智慧灯柱的正面效能,恢复智慧灯柱的天眼功能,虽然推广工作可能遭部分人反对,但势在必行,为释除部分人疑虑,政府可以参考现时的《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制订相关的法例,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任法官)监管,以及严谨使用天眼摄录的资料,防止个人私隐外洩,消除市民疑虑,为全面发展智慧城市,推进智慧天眼系统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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