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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杀人案事件簿

2021-10-21 04:28:0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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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

•陈同佳与女友潘晓颖到台湾旅行,其间陈同佳涉嫌谋杀潘晓颖,并潜逃回港。

2018年12月3日

•台湾当局“士林地方检察署”向陈同佳发出通缉令,时效长达37年6个月。

2019年10月22日

•台湾陆委会邱垂正声称,寻找特区政府同意台方派出检警到香港押解陈同佳到台湾。

2019年10月23日

•陈同佳处理犯罪得益罪刑满出狱,强调愿意赴台湾自首,服刑受审。特区政府发表声明,要求台湾当局立即取消对陈同佳的入境管制。台当局内政部声称,对陈同佳与其预定陪同人员注记禁止网签,必须临柜申请,并非限制其入境云云。台当局陆委会称,排除自由行模式,也已成立单一窗口,供陈同佳联系。

2020年10月8日

•台当局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声称,如果陈同佳确定要来台湾面对司法,随时可以透过联系窗口联络。被问到陈同佳若不联系窗口,而是直接台湾驻港办临柜申请签证,台方是否受理,邱称:“我们没有不受理,你可以递件申请,就会依法处理。”

2020年10月14日

•台当局陆委会称,特区政府要应务实回应早先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并协助早日将犯嫌绳之于法,并由台港双方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来台入境问题。

2021年10月20日

•管浩鸣发布刑事陈报状,指出台湾代表律师在去年10月,与陆委会所谓的“单一窗口”,即是台当局内政部刑事警察局股长郑富禛联系。起初双方沟通融洽,有七次联系。代表律师曾致电查询投案事宜,郑富禛开始时答允接听,但晚上突传短讯,称“长官指示”须由台港双方谈好,才有“陈嫌来台入境问题”,又称“请当事人不用再打电话和刑事局窗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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